投资移民 GIP

GIP Option C:经单一家族办公室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

GIP Option C:单一家族办公室须管理至少 S$2亿 资产,其中 S$5,000万 须转入新加坡按 EDB 部署;审批约 12 个月,含家属、国民服役与 REP 续期。

Option C 是全球投资者计划(GIP)下经单一家族办公室(SFO)申请的投资路径。它要求设立管理资产规模(AUM)至少 S$2亿 的 SFO,其中至少 S$5,000万 须转入新加坡,并按新加坡经济发展局(EDB)指定投资部署。本文说明谁符合资格、资金须如何运作、各阶段耗时、可纳入哪些家属,以及怎样维持再入境许可(REP)可续期。

谁符合 GIP 资格

全球投资者计划(GIP)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(EDB)下属的 Contact Singapore 负责执行。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四类身份之一:成熟企业主、新一代企业主、快速成长企业创办人,或家族办公室负责人。

各身份有各自的审核标准。前三类要求公司业务属于附录 B 行业;家族办公室负责人则凭过往记录与可投资净资产达标,不受附录 B 限制。

  • 成熟企业主。 至少 3 年创业及营商记录;申请前一年公司年营业额至少 S$2亿,且此前三年平均年营业额至少 S$2亿;若公司为私营,须持股至少 30%。最多可合并 2 家公司以满足营业额要求。若公司上市,须为最大个人股东之一。
  • 新一代企业主。 你的直系亲属持有合资格公司至少 30% 股权或为最大股东;该公司上一年度营业额至少 S$5亿,且此前三年平均年营业额至少 S$5亿;你须为管理团队成员(如 C 级高管或董事会成员)。
  • 快速成长企业创办人。 你为非上市公司的创办人及最大个人股东之一,公司估值至少 S$5亿,且获知名风险投资或私募股权机构投资。
  • 家族办公室负责人。 至少 5 年创业、投资或管理记录,且可投资净资产至少 S$2亿。

可投资净资产计算范围较宽,包括银行存款、资本市场产品、集合投资计划、人寿保险保单已缴保费及其他投资产品;房地产不计入。Contact Singapore 保留对合资格与否作出判断的权利。

仅家族办公室负责人被限定走 Option C;其余三类身份可选择 Option A、B 或 C。

Option C 的要求

Option C 指设立总部位于新加坡的单一家族办公室(SFO),管理资产规模(AUM)至少 S$2亿。其中至少 S$5,000万 须转入新加坡,并按 EDB 指定投资部署。

离岸资产计入 S$2亿。对应的条件是资金转移要求:在你获得永久居民(PR)原则批准(IPA)时,至少 S$5,000万 可投资资产须已转入新加坡并存放于此。该 S$5,000万 须于 PR 最终批准(Final Approval)起 12 个月内按 EDB 指定投资部署,并在再入境许可(REP)有效期内持续维持。资料单列出 EDB 指定可部署投资;本版披露的部分包括新加坡认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。

申请人还须提交详细的五年业务计划(GIP 申请表 Form B),含就业预测与年度财务预测。EDB 会就你在 SFO 中的角色、家族办公室职能、拟投资行业、资产类别、地域重点及慈善意向作出评估。

其余两个选项供合资格身份并行选择。Option A 要求至少投资 S$1,000万 于新加坡新设业务实体或扩充现有业务,并备五年计划、持股至少 30% 及担任管理职务。Option B 要求投资 S$2,500万 于 GIP 精选基金。

时间线与关键日期

GIP 申请审批约需 12 个月。该时长以申请时完整提交所有所需支持文件为前提,且每宗申请均须接受尽职调查。

公布流程共七个步骤。

  1. 向 EDB 提交填妥的 GIP 申请表,包括线上及纸质版本。
  2. 参加 EDB 面试。EDB 依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面试中所陈述内容作出评估。
  3. 若符合评估标准,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(ICA)发出有效期 6 个月的原则批准(IPA)。
  4. 自 IPA 信发出之日起 6 个月内,完成所选选项下的投资条件。
  5. 提供已投资证明,并提交遵守投资条款与条件的投资承诺书(Investment Undertaking)。
  6. EDB 核实投资文件后,ICA 发出最终批准(Final Approval)信。Option C 申请人须证明,最迟于该信发出之日起 12 个月内,已将至少 S$5,000万 部署于指定投资。
  7. 自最终批准信发出之日起 12 个月内,完成永久居民身份正式手续。

因此,IPA 后有三段时间并行计算:6 个月投资期、自最终批准起 12 个月完成部署期、自最终批准起 12 个月正式手续期。三者重叠,最短的 6 个月决定你首阶段时限。

IPA 后 EDB 要求的文件

收到 IPA 后,EDB 会以电邮告知所需投资金额及完整文件清单。该清单因申请人、投资选项及提交时间而异,Contact Singapore 可能作出修订。就 Option C 而言,一般所需文件包括:

  • 经签署的投资承诺书(Investment Undertaking)正本,声明你的 SFO 将管理至少 S$2亿 资产,并部署至少 S$5,000万 于 EDB 指定投资;
  • 经签署的法定声明(Statutory Declaration)正本,确认为履行 IPA 后投资义务所提供的信息与文件;
  • 你在新加坡注册的 SFO 最新的 ACRA Bizfile 记录;
  • 证明持有该 S$2亿 的基金载体所有权的支持文件;
  • 银行推荐信正本,证明基金载体及 SFO 的新加坡账户运作良好,并载明账户持有人名称、银行账户对应的 UEN、账户类型及账号;
  • 基金载体账户银行对账单,显示可投资净资产合计至少 S$2亿;及
  • 投资管理协议(Investment Management Agreement)的公证副本,显示你的 SFO 管理持有该 S$2亿 的基金载体。

尽早开立新加坡银行账户并索取推荐信。推荐信须载四项具体数据,且非即索即发。此为流程排序建议,并非 EDB 公布的规则。

家属:谁可与你同行

你的配偶及申请提交日时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可作为家属随行。你的父母及 21 岁及以上未婚子女不可随行,但可改申请长期探访准证(LTVP),其有效期与你的再入境许可(REP)挂钩。

以家属身份取得 PR 的男性子女须履行国民服役(NS)义务。若主申请人为其配偶,该男性家属亦可能须服役。根据《1970 年征兵法》(Enlistment Act 1970),除非获豁免,所有新加坡男性公民及永久居民均须服国民服役。国民服役人员(NSmen)义务于军官 50 岁、其他军阶 40 岁终止。

家庭规划最重两条规则。所有以外国学生身份或依父母担保取得 PR 的男性申请人须服役:他们于 16 岁半登记,并在年满 18 岁后尽早安排全职入伍。新加坡国防部(MINDEF)允许在入伍前完成至 A 水准证书、理工学院文凭或同等预大学资格,但不为大学学业批准延期。若儿子在大学在读期间取得 PR,且无法于入伍日前完成学业,须中断学业入伍。

逃役后果超出个人层面。违反 NS 义务者一经定罪,可处不超过 S$10,000 罚款、不超过 3 年监禁,或两者兼施。未服役或未完成全职 NS 而放弃或丧失 PR,将严重不利于日后赴新加坡工作、求学及任何长期居留安排的申请,亦将不利于家属的申请、其担保该类安排的能力、其再入境许可续期及公民身份申请。

ICA 要求所有男性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,阅读 www.cmpb.gov.sg 了解国民服役相关信息。

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与续期

PR 身份在境外须凭再入境许可(REP)维持。完成 PR 正式手续时,你会获发有效期 5 年的 REP。续期窗口于到期前 3 个月开启;若有效期过后才申请,REP 即失效。无有效 REP 者,一旦离境即丧失 PR 身份。续期经 ICA 电子再入境许可系统提交。

若你在 PR 第五年满足续期条件,REP 可获续期。就 Option C 申请人,公布条件要求已履行 Option C 下投资条件,并满足资料单该表格所列进一步条件。结合部署规则理解:S$5,000万 须在 REP 有效期内持续维持,故家族办公室须持续运作,而非仅一次性注资。

如通讯地址与 GIP 申请中所填不同,请电邮 contactsingapore@edb.gov.sg 通知 EDB。

GIP 与 ICA 衔接的费用与文件

ICA 公布以下 PR 费用:每宗申请提交时 S$100;完成手续时,入境准证 S$20、5 年期再入境许可 S$50、新加坡身份证 S$50。所有费用不予退还。付款线上进行,可使用 Visa 或 MasterCard 信用卡/借记卡、American Express 信用卡、新加坡 DBS/POSB、OCBC、UOB 及渣打银行(Standard Chartered Bank)网银的互联网直接扣账,或 PayNow。成功申请人稍后会获通知其他适用费用。GIP 资料单未列明单独的 GIP 申请费;如有收费,请直接查阅 EDB 的 GIP 页面。

文件须遵循 ICA 一般规则。每份上传文件均需经核证真实的原件副本,非英文文件另须官方翻译。ICA 接受:发证国使馆的翻译、新加坡或发证国公证人(notary public)的翻译,以及经该使馆认证或由该公证人公证的私营翻译文件。ICA 不认可任何私营翻译公司;文件不足可能导致申请不被接纳。请以 ICA 公布的 PR 文件清单为准。

每位被列为申请人的人士,均须登录审阅申请表后方可提交,登录方式为本人的 Singpass 或 ICA 向不合资格使用 Singpass 者提供的专属登录凭据。Singpass 审批需 2 至 5 个工作日,故应在填表前为每位申请人完成登记。

ICA 另有两点说明。ICA 与任何自称新加坡移民专家、顾问或合作伙伴的外部移民机构或商业实体并无关联,亦不支持或认可自称移民咨询机构提供的 PR 申请服务。此外,ICA 处理标准 PR 申请的时长为 6 个月(前提是所需文件齐全且妥当,部分耗时更长),而上述 12 个月时长专指经 EDB 与 ICA 处理的 GIP 申请。

ICA 评估什么,以及未公布什么

ICA 会考量你与新加坡国民的家庭联系、经济贡献、学历、年龄、家庭状况及居住时长等因素,以评估你对新加坡的贡献能力、融入社会程度及扎根意愿。PR 页面与公民身份页面均未公布针对上述因素的计分表、权重、配额或最低分数。并无可据此优化的公布公式;因素清单即为公开信息的全部。

跨代规划

三条已公布规则构成跨代结构。

  • 家属资格于提交日锁定。提交当日已婚或年满 21 岁的子女不可随行,须申请与你的 REP 有效期挂钩的长期探访准证(LTVP)。
  • 儿子须负国民服役义务且大学学业不可延期。何时将儿子纳入随行,应在入伍规则明了时决定,而非获批之后。
  • 家族办公室须延续逾审批周期。REP 续期取决于第五年满足 Option C 条件,故 SFO 及其部署是家庭身份的持续条件。

更长远而言:PR 在取得身份至少 2 年且年满 21 岁后,可申请新加坡公民身份。公民身份申请于 12 个月内处理。新公民年龄介于 16 至 60 岁者,须完成强制性的新加坡公民之旅(Singapore Citizenship Journey)计划。

可行的作业顺序

  1. 确认符合哪类身份,并对照附录 B 行业清单核查你的公司。
  2. 按该身份要求的形式,举证可投资净资产或公司营业额。
  3. 在填表前为每位申请人登记 Singpass。
  4. 对照 ICA 清单,准备经核证真实的副本及官方翻译。
  5. 起草 Form B 的五年业务计划,涵盖你的角色、SFO 职能、投资行业、资产类别、地域重点及慈善意向。
  6. 开立新加坡银行账户,并索取载有全部四项所需数据的推荐信。
  7. 安排 S$5,000万 转移,使其在 IPA 前已转入并存放于新加坡。

使用的官方来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