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业准证(EP)是面向外籍专业人士、经理与执行人员的主要工作准证。本文列出当前的资格框架、COMPASS 框架(Complementarity Assessment Framework)积分制度、关键准证事实,以及 EP 持有人申请永久居民(PR)的流程。
EP 资格:两阶段框架
所有 EP 申请人须通过两阶段框架。第一阶段为合格薪资基准。第二阶段为 COMPASS 框架(Complementarity Assessment Framework)积分制,除非豁免。
第一阶段:EP 合格薪资
合格薪资按本地 PMET(专业人士、经理、行政人员及技术人员)薪资年龄分布的前三分之一划定,适用于新申请与续签。当前最低标准(2027 年 1 月 1 日前)与修订后的最低标准(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新申请,以及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到期的续签)如下:
除金融服务外的所有行业
- 当前最低:23 岁 S$5,600,随年龄递增至 45 岁及以上 S$10,700。
-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:23 岁 S$6,000,随年龄递增至 45 岁及以上 S$11,500。
金融服务行业
- 当前最低:23 岁 S$6,200,随年龄递增至 45 岁及以上 S$11,800。
-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:23 岁 S$6,600,随年龄递增至 45 岁及以上 S$12,700。
未达第一阶段薪资者,无论 COMPASS 积分多少,均不符合 EP 资格。
第二阶段:COMPASS
COMPASS 要求四项基本标准(C1–C4)与两项加分标准(C5、C6)合计取得 40 分。雇主可使用自测工具(SAT)核对资格。
C1. 薪资
按申请人固定月薪对照同行业本地 PMET 薪资基准计分:
- 第 90 百分位及以上:20 分
- 第 65 至不足 90 百分位:10 分
- 低于第 65 百分位:0 分
C2. 学历
- 顶尖院校同等学历(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100、亚洲其他声誉卓著的大学、新加坡自治大学,或相关机构认可):20 分
- 其他同等学历(海外学士层级、认可的专业资格,或符合条件的私立教育院校(PEI)证书):10 分
- 无同等学历:0 分(但仍可凭其他标准通过)
若主张积分,须提交验证证明。
C3. 多元化
若机构 PMET 少于 25 人:默认 10 分。
若 PMET 达 25 人及以上,按申请人国籍占机构 PMET 比例计分:
- 低于 5%:20 分
- 5% 至不足 25%:10 分
- 25% 及以上:0 分
C4. 支持本地就业
若机构 PMET 少于 25 人:默认 10 分。
若 PMET 达 25 人及以上,按机构本地 PMET 占比对照所属行业计分:
- 第 50 百分位及以上:20 分
- 第 20 至不足 50 百分位:10 分
- 低于第 20 百分位:0 分
本地 PMET 占比至少 70%(对标全经济体第 20 百分位)的机构,不论行业排名均至少得 10 分。
C5. 技能加分(短缺职业清单)
- 职位属短缺职业清单(SOL),且申请人国籍占比 < 1/3:20 分
- 职位属 SOL,且申请人国籍占比 ≥ 1/3:10 分
若需凭 SOL 加分通过 COMPASS,或为特定科技职业取得 5 年 EP,申请人须履行所列职位职责并通过额外审查。
C6. 战略经济优先加分
- 参与至少一个经济机构或全国职工总会(NTUC)认可的合资格计划:10 分
- 有效期最长 3 年或计划期限(以较短者为准)。续期须于续期前 3 个月内,每月在 C3 与 C4 均至少取得 10 分。
COMPASS 豁免
符合以下情形者豁免:
- 固定月薪至少 S$22,500
- 为海外内部调动人员
- 任职期 1 个月或更短
EP 关键事实
- 由谁申请:雇主或委任的就业代理。未设新加坡办事处的海外公司须有本地担保人。
- 准证期限:首次申请人最长 2 年;续签最长 3 年。具备短缺技能的经验丰富科技专业人士可获 5 年准证。
- 可续签:可。
- 医疗保险:雇主自愿提供。
- 人头税与配额:无。
- 家属准证:合资格家属可申请家属准证(DP)或长期探访准证(LTVP / LTVP+)。
- 税务:准证持有人可能须缴新加坡所得税。
- 相关法规:《工作准证条件》及《外国人力雇佣法》。
EP 持有人的 PR 资格
EP 持有人可申请 PR。申请经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(ICA)电子服务,以申请人 Singpass 提交。
费用
- 提交时:每份申请 S$100
- 完成手续时:入境准证 S$20、5 年再入境许可(REP)S$50、新加坡身份证 S$50
- 所有费用不退还。付款方式:Visa/MasterCard、美国运通(AMEX)、网络直接扣账或 PayNow。
审批时间
文件齐全者,申请于 6 个月内处理完毕。部分个案可能更久。
所需文件
原始文件的认证真实副本及正式翻译(非英文文件)。ICA 接受由签发国使馆、公证处提供的翻译,或经使馆认证或公证的私人翻译。文件不足可能导致不被受理。
国民服役义务
获授 PR 的所有男性申请人须履行国民服役(NS)。以外国学生身份或随父母担保获授 PR 者,须于 16 岁半登记,18 岁入伍。此类申请人修读大学者不获延期。
EP 转 PR 路径
- 取得 EP:由雇主申请 EP。申请人须达合格薪资并通过 COMPASS(或获豁免)。
- 维持有效 EP 身份:PR 申请向现任 EP 持有人开放。
- 经 ICA 电子服务申请 PR:EP 持有人以 Singpass 登录,连同支持文件与费用提交 PR 申请。
- 等待结果:6 个月内处理。成功申请人获原则批准(IPA),并办妥手续取得 PR 身份。
- 获批后:PR 获发蓝色身份证,出行须持有效再入境许可(REP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