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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弃原国籍:新加坡公民申请的最后一道硬门槛

2025-2026 年,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(ICA)收紧了公民批准后的国籍放弃执行标准。此前,部分申请人可凭放弃国籍声明书(affidavit of intent to renounce)获得有条件批准,在公民仪式前完成放弃手续。这一窗口已于 2025 年初关闭。现在,ICA 要求申请人提交原…

2025-2026 年,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(ICA)收紧了公民批准后的国籍放弃执行标准。此前,部分申请人可凭放弃国籍声明书(affidavit of intent to renounce)获得有条件批准,在公民仪式前完成放弃手续。这一窗口已于 2025 年初关闭。现在,ICA 要求申请人提交原籍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正式放弃国籍证明(Renunciation Certificate),经公证及翻译后,方可安排公民宣誓仪式。对于中国大陆、香港、台湾及马来西亚背景的申请人,这一流程的耗时从 3 个月到 18 个月不等,直接影响子女入学、跨境汇款及 CPF 提领的时间节点。你必须在收到原则批准信(IPA)后立即启动放弃程序,否则 IPA 可能失效。

放弃国籍为何是公民批准的前置条件

新加坡宪法第 128(1) 条(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, 2020 Revised Edition)明确规定,通过登记或归化方式取得新加坡公民身份的人,若在年满 22 岁后仍保留其他国籍,则自动丧失新加坡公民身份。ICA 的解读是:你必须在宣誓效忠(Oath of Renunciation, Allegiance, and Loyalty)之前完成原国籍放弃。公民证书(Certificate of Singapore Citizenship)仅在 ICA 收到原籍国出具的放弃证明后才会签发。

流程顺序不可颠倒。你不能在宣誓之后补交放弃文件。ICA 会无限期暂扣你的批准信,直到你提交放弃国籍证明。根据公民法第 13(3) 条(Citizenship Act, Cap. 122, 2020 Rev. Ed.),若申请人在 IPA 签发后 24 个月内未满足条件,ICA 有权撤销原则批准。延迟超过 12 个月的案例中,IPA 失效风险显著上升。

对于马来西亚申请人,流程存在特殊例外。马来西亚不签发正式的放弃国籍证明,而是由国民登记局(JPN)出具“马来西亚国籍丧失确认函”(Surat Pengesahan Kehilangan Kewarganegaraan Malaysia)。该文件必须在布城 JPN 总部亲自办理,处理周期 6-12 个月。ICA 接受该文件作为等效证明。

按原籍国的放弃国籍流程详解

中国大陆

中国国籍法(1980 年)禁止双重国籍。放弃国籍需通过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,流程由侨务办公室主导。你必须提交以下材料:

  • 中国护照原件及身份证原件
  • 填写完整的《退出中国国籍申请表》
  • ICA 签发的公民原则批准信(IPA 原件)
  • 2 张护照照片(35mm × 45mm,白底)
  • 处理费:人民币 1,000 元(约合新币 185 元)

处理周期:3-6 个月。大使馆将注销你的护照并出具《退出中国国籍证明》。所有中国身份证件原件必须上交。ICA 接受扫描件用于核验,但公民仪式时必须出示原件。

关键限制:若你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及新加坡工作准证,大使馆在未收到 IPA 原件前不会注销护照。切勿在收到 IPA 前提交放弃申请——你将失去护照且无法离开新加坡或返回中国。

香港特别行政区

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,依据香港基本法(1990 年)须遵循与中国大陆相同的放弃国籍要求。流程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处理。提交材料:

  • RON 1 表格(放弃中国国籍申请书)
  • 香港特区护照原件及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原件
  • ICA IPA 原件
  • 2 张照片(40mm × 50mm)
  • 费用:港币 1,000 元(约合新币 170 元)

处理周期:2-4 个月。入境事务处将签发《放弃中国国籍证明》。与中国大陆不同,香港允许你在放弃程序完成前保留特区护照——护照仅在证明签发时注销。

台湾地区

台湾国籍法允许放弃国籍,但须经内政部核准。流程通过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办理。提交材料:

  • 《丧失国籍申请书》
  • 台湾护照原件及国民身份证原件
  • ICA IPA 原件
  • 户籍誊本(最近 3 个月内签发)
  • 费用:新台币 1,500 元(约合新币 65 元)

处理周期:4-8 个月。台湾要求申请人说明放弃原因——“取得外国国籍”为可接受理由。核准后,内政部签发《丧失国籍证明书》。台湾护照及国民身份证须上交。

重要提示:台湾法律不承认新加坡国籍自动导致台湾国籍丧失。你必须完成正式放弃程序。否则,即使持有新加坡护照,在台湾法律下你仍被视为台湾国民。

马来西亚

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 24 条规定,马来西亚公民若取得外国国籍,自动丧失马来西亚国籍。但国民登记局(JPN)仍要求申请人正式申请“马来西亚国籍丧失确认函”。这不是放弃,而是对已丧失国籍的确认。

流程顺序特殊:你必须先取得新加坡公民身份,再向 JPN 申请确认函。JPN 不会在未收到新加坡公民证书的情况下处理申请。正确顺序如下:

  1. 收到新加坡公民 IPA
  2. 在新加坡完成宣誓效忠仪式
  3. 取得新加坡公民证书
  4. 向 JPN 申请国籍丧失确认函

这意味着马来西亚申请人无法在公民仪式前完全满足 ICA 的放弃要求。ICA 已知悉这一情况,并接受以下替代方案:在新加坡公证人面前签署法定声明(Statutory Declaration),声明已向 JPN 申请国籍丧失确认函。ICA 随后可安排公民仪式。你必须在取得新加坡公民身份后 12 个月内提交 JPN 确认函。

JPN 处理周期:6-12 个月。费用:马币 50 元(约合新币 15 元)。必须亲自到布城 JPN 总部办理,无在线申请渠道。

时间线与成本影响

放弃国籍流程为你的公民申请增加 3 至 18 个月的时间,具体取决于原籍国。以下是官方处理周期及费用汇总:

原籍国处理周期官方费用核心材料
中国大陆3-6 个月人民币 1,000 元IPA、护照、身份证、照片
香港2-4 个月港币 1,000 元IPA、护照、身份证、照片
台湾4-8 个月新台币 1,500 元IPA、护照、身份证、户籍誊本
马来西亚6-12 个月(公民后)马币 50 元IPA、护照、身份证、法定声明

以上费用不含旅行成本。中国大陆申请人需预留往返使馆的费用及时间;台湾申请人可能需回台办理户籍誊本;马来西亚申请人必须前往布城。

子女教育衔接与跨境汇款的时间窗口

公民批准的时间线直接影响子女入学与跨境资金安排。新加坡教育部(MOE)规定,新加坡公民子女在小学一年级注册(P1 Registration)中享有优先权。若你的公民批准时间晚于注册截止日期(通常为每年 7 月),子女可能无法以公民身份入学,需先以永久居民或外籍身份注册,再申请转学。实际操作中,建议在子女入学前 12 个月启动放弃国籍流程。

跨境汇款方面,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对公民身份变更后的外汇管制无特殊豁免。若你持有中国大陆银行账户,放弃中国国籍后,账户状态可能受影响。部分银行要求注销账户或转为非居民账户。建议在取得放弃国籍证明后、公民仪式前,完成所有跨境资金转移。CPF 提领方面,新加坡公民在年满 55 岁时可提取部分 CPF 储蓄,但若你同时持有其他国籍,CPF 局(CPF Board)将按公民身份处理,不受放弃国籍影响。

行动要点

  • 收到 IPA 后立即联系原籍国使馆启动放弃流程,不要等待公民仪式通知。
  • 中国大陆申请人务必保留 IPA 原件复印件,护照注销前确认所有签证及工作准证状态。
  • 马来西亚申请人需提前准备法定声明模板,并在公民仪式后 6 个月内提交 JPN 申请。
  • 子女入学计划应倒退 12 个月,确保公民批准时间覆盖 P1 注册截止日期。
  • 跨境汇款及银行账户变更应在放弃国籍证明签发后、公民证书取得前完成。